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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變電站一體化直流電源系統技術規范

        交直流一體化電源與傳統交直流電源配置比較 以 2回交流進線+2組充電模塊+2組蓄電(300A)的系統為例說明: 對比項 傳統站用電源配置 交直流一體化電源 對比 節省費用 功能差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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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用領域

        技術優勢

        產品參數


        變電站一體化直流電源系統技術規范 

        00001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變電站一體化直流電源系統(以下簡稱為直流系統)的技術要求、檢驗規則、試驗方法、標志、包裝和貯運等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變(配)電站和其他電力工程直流系統的配置、訂貨和檢驗。

        000012 引用標準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900.1-2008 電工術語 基本術語

        GB/T 2900.11-1988 蓄電池名詞術語

        GB/T 2900.32-1994 電工術語 電力半導體器件

        GB/T 2900.33-2004 電工術語 電力電子技術

        GB4208-2008 外殼防護等級

        GB/T 4365-2003 電工術語 電磁兼容

        GB/T 17626.2-2006 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4-1998 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5-1999 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8-2006 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 工頻磁場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12-1998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 振蕩波抗擾度試驗

        GB/T 14048.11-2002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6部分:多功能電器 第1篇:自動轉換開關電器

        GB/T 19826-2005 電力工程直流電源設備通用技術條件及安全要求

        DL/T 459-2000 電力系統直流電源柜訂貨技術條件

        DL/T 637-1997 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訂貨技術條件

        DL/T 860.2-2004 變電站通信網絡和系統 第2部分:術語

        DL/T 860.10-2004 變電站通信網絡和系統 第10部分:一致性測試

        DL/T 5044-2004 電力工程直流系統設計技術規程

        DL/T 5155-2002 220kV500kV變電所所用電設計技術規程

        DL/T 5149-2001 220kV~500 kV變電所計算機監控系統設計技術規程

        000013 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名詞術語按GB/T 2900.1-2008、GB/T 2900.11-1988、GB/T 2900.32-1994、GB/T 2900.33-2004DL/T 860.2-2006的規定。GB/T 19826-20053.1~3.18適用于本標準,并補充以下名詞術語

        000013.1 一體化電源設備 integrated power supply equipment

        將交流站用電源(AC)、直流操作電源(DC)、電力用交流不間斷電源(UPS)和電力用逆變電源(INV)、通信用直流變換電源(DC-DC)組合為一體,共享直流操作電源的蓄電池組,并統一集中監控的成套設備。

        該組合方式是以直流操作電源為核心,直流操作電源與上述任何一種電源及一種以上電源所構成的組合體,均稱為一體化電源設備。

        000013.2 交流站用電源ACAC for substation

        由多個低壓開關設備和相關的控制、信號、保護、調節等單元組成的一種交流配電裝置。通過它由站用變壓器為變電站的照明、空調及其它動力用電提供電源。

        000013.3 直流操作電源DCDC for power control

        由充電裝置、蓄電池組、調壓裝置、配電開關和相關的控制、信號、保護、調節等單元組成的一種直流不間斷電源裝置。它為電力控制、信號、保護、自動裝置及斷路器操作機構等提供電源。

        000013.4 電力用交流不間斷電源UPSUPS for power system

        由整流器、逆變器和旁路切換電器等組成的一種交流不間斷電源裝置。它與直流操作電源的充電裝置和蓄電池組相配合,為電力監控系統的計算機等提供電源。由于不接地系統的直流操作電源相連接,所以該裝置的三端直流輸入、交流輸入和交流輸出全為電氣隔離。

        000013.5 電力用逆變電源(INV)inverter for power system

        由逆變器、旁路切換電器等組成的一種交流不間斷電源裝置。它與直流操作電源的充電裝置和蓄電池組相配合,為電站的事故照明等提供電源。由于不接地系統的直流操作電源相連接,所以該裝置的直流輸入與交流輸出為電氣隔離。

        000013.6 通信用直流變換電源(DC-DC)DC-DC converter for telecommunication

        一種由直流輸入變換為直流輸出的電源裝置,輸出特性滿足通信電源的要求。它與直流操作電源的充電裝置和蓄電池組相配合,為電站的通信設備提供電源。由于不接地系統的直流操作電源相連接,所以該裝置的直流輸入與直流輸出為電氣隔離。

        000013.7 硅堆調壓裝置(SCR)silicon-chain regulator

        由多級硅堆(串聯二極管)和其它必需的電器組成,用于監測電池組電壓,將直流控制母線調節到規定范圍內的裝置。

        000013.8 自動轉換開關設備(ATSE)automatic transfer switching equipment

        由一個或幾個轉換開關和其它必需的電器組成,用于監測電源電路,并將一個或多個負載電路從一個電源自動轉換至另一個電源的電器。

        000013.9 交流供電方式 AC power mode

        逆變器工作時由交流電源整流提供電能的工作方式。

        000013.10 直流供電方式 DC power mode

        逆變器工作時由直流操作電源提供電能的工作方式。

        000013.11 在線工作模式 on-line mode

        交流不間斷電源裝置輸入電壓和負載在其允許范圍內工作時,逆變器正常的情況下一直通過逆變器為負載供電,只有當輸入電壓斷開、逆變器保護或故障時切換到旁路輸出供電。該模式用于UPS。

        000013.12 后備工作模式 reserve mode

        交流不間斷電源裝置輸入電壓和負載在其允許范圍內工作時,旁路電源正常的情況下一直通過旁路為負載供電,只有當旁路輸入電壓斷開或故障時切換到逆變輸出供電。該模式用于INV。

        000013.13 輸出波形失真度 distortion factor

        線性負載下,逆變器輸出波形諧波分量的方均根值對基波分量的百分比。

        000013.14 動態電壓瞬變范圍 transient voltage variation range

        逆變器輸出為線性負載,在輸入電壓為額定值,負載由0至100%或由100%至0突變時,輸出電壓的變化范圍。

        000013.15 瞬變響應恢復時間 recovery time

        逆變器輸出為線性負載,在輸入電壓為額定值,負載由0至100%或由100%至0突變時,輸出電壓恢復到輸出穩壓精度范圍內所需的時間。

        000013.16 輸出電流峰值系數 peak factor of output current

        逆變器輸出為非線性負載時,允許的大電流峰值與輸出電流有效值之比。

        000013.17 交流直流切換時間 AC-DC transfer time

        UPS的交流輸入電壓故障或恢復時,逆變器交流供電與直流供電之間完成切換的時間間隔。

        000013.18 旁路逆變切換時間 bypass-inverter transfer time

        從交流不間斷電源輸出異?;虺鲈什罘秶?,到完成由逆變輸出切換至旁路輸出或由旁路輸出切換至逆變輸出的時間間隔。

        000014 技術條件

        000014.1 基本技術參數

        交流輸入電壓:                 323456V

        交流輸入頻率:                 4951Hz

        交流輸入電壓不對稱度:         ≤5

        功率因數:                     >0.9

        輸入2-19次各次諧波電流含有率:<30%

        直流額定電壓: 25V、50V、115V、230V

        直流標稱電壓(Un):             24V、48V、110V、220V

        充電電壓調整范圍:            90%125%Un

        直流控制母線電壓范圍:        85%112.5%) Un

        直流動力母線電壓范圍:        87.5%117.5%) Un

        穩流精度:                     不大于±1%(在20%100% 輸出額定電流時)

        穩壓精度:                     不大于±0.5%(在0%100% 輸出額定電流時)

        均流不平衡度:                 ≤5%

        紋波系數:                     ≤0.5%

        效率:                         >90%

        設備負載等級:    負載等級為一級,即連續輸出額定容量

        噪聲:                         ≤55dB距裝置1m處)

        冷卻方式:                     采用自然冷卻或強迫風冷

        對時接口:                     IRIG-BDC)碼、PPS(秒脈沖)、PPM(分脈沖)對時

        通訊接口:                     RS485/RS232通訊接口及以太網通訊接口

        通訊規約:                     103、IEC61850規約

        000014.2 結構要求

        4.2.1 設備宜采用柜式結構,采用以下外形尺寸:2260mm×800mm×600mm(高×寬×深)。

        4.2.2 柜內端子連接應牢固可靠,應能滿足長期通過額定電流要求。

        4.2.3 柜體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應能承受所安裝元件及短路時所產生的動、熱穩定,同時不因設備的吊裝、運輸等情況而影響設備的性能。

        4.2.4 裝于柜內的繼電器應能防止設備正常操作的振動而引起的誤動作。

        4.2.5 柜內回路與回路之間應有隔板,以防止事故的擴大。

        4.2.6 柜內使用的電器元件,如開關、按鈕等應操作靈活,測量儀表應滿足精度要求,各類聲光指示信號應能正確反映各元件的工作狀況。測量儀表宜裝設在柜體上方可旋轉的面板上,方便儀表校驗。

        4.2.7 主母線、分支母線及接頭應能滿足長期通過電流的要求,母線應選用阻燃絕緣銅母線。柜內直流匯流排和電壓小母線,在斷開所有其他連接支路時,對地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0MΩ。

        4.2.8 匯流排和主電路導線的相序和顏色應符合有關規定。

        4.2.9 柜內底部應裝有不小于25×4mm2的接地銅排,應采用銅導線引至接地網并可靠接地。

        4.2.10 柜內安裝的元器件應具有產品合格證,元件選型和布置等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4.2.11 元件和端子應排列整齊、層次分明、不重疊,便于維護拆裝。長期帶電發熱元件的安裝位置應在柜內上方。柜內頂板上應裝有照明裝置,并設置手動開關控制其開閉。

        4.2.12 柜內的各種開關、繼電器、儀表、信號燈、光字牌等元器件應有相應的文字符號作為標志,并與接線圖上的文字符號標志一致,要求字跡清晰易辨、不褪色、不脫落、布置均勻。

        4.2.13 柜門應開閉靈活,開啟角不小于90o,門鎖可靠。門與柜體之間應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多股軟銅線可靠連接。

        000015 通用要求

        000015.1 環境條件要求

        設備正常使用的環境條件應符合GB/T 19826-20055.1.15.1.2的規定。

        000015.2 主要部件技術要求

        000015.2.1 蓄電池

        000015.2.1.1 蓄電池類型

        宜采用閥控式鉛酸蓄電池。

        000015.2.1.2 主要技術參數和要求

        a) 環境溫度25℃時,蓄電池浮充和均充電壓參照下表1或按蓄電池廠家推薦值選取。

        表1 浮充電壓和均充電壓

        標稱電壓(V)

        浮充電壓(V)

        均充電壓(V)

        2

        2.232.28

        2.302.35

        6

        2.232.28×3

        2.302.35×3

        12

        2.232.28×6

        2.302.35×6







        b) 環境溫度25℃時,

        蓄電池放電率電流和容量參照表2所示。

        蓄電池放電小時數

        放電電流(A

        放電容量(Ah

        10h

        0.1C10

        C10

        3h

        0.25C10

        0.75C10

        1h

        0.55C10

        0.55C10

        c) 閥控蓄電池在運行中電壓偏差值及10h放電終止電壓值參照表3的規定。運行中的閥控蓄電池應定期進行蓄電池內阻測試,當測試內阻值和歷史記錄相比突變50%時,應對蓄電池進行核對性放電。

        表3 閥控蓄電池在運行中電壓偏差值及放電終止電壓值的規定

        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

        標稱電壓(V

        2

        6

        12

        運行中的電壓偏差值

        ±0.05

        ±0.15

        ±0.3

        開路電壓大小電壓差值

        0.03

        0.04

        0.06

        10h放電終止電壓值

        1.80

        5.40

        10.80

        d) 2V蓄電池在環境溫度20℃25℃時的浮充運行壽命1012年。

        e) 新投產蓄電池組按規定的試驗方法,10h率容量應在次循環應達到C10。

        f) 蓄電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結構,外殼無異常變形、裂紋及污跡,上蓋及端子無損傷,正常工作時無酸霧逸出。

        g) 蓄電池極性正確,正負極性及端子應有明顯標志,便于連接。極板厚度應與使用壽命相適應。

        5.2.1.3 阻燃性能:蓄電池間接線板、終端接頭應選擇導電性能優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蝕措施。蓄電池槽、蓋等材料應具有阻燃性,其阻燃標準應符合GB/T2408-1996中的FH1FV0的阻燃等級要求。

        5.2.1.4 極柱端子結構:蓄電池極柱端子設計應方便運行維護過程中的蓄電池電壓、內阻測量以及蓄電池間連接條緊固,并應具有防止在運行過程發生因誤碰等原因造成的蓄電池極柱間短路的措施。

        5.2.1.5 安全閥動作:蓄電池在使用期間安全閥應自動開啟閉合,閉閥壓力應在1kPa10kPa范圍內,開閥壓力應在10kPa49kPa范圍內。

        5.2.1.6 氣密性:蓄電池除安全閥外,應能承受50kPa的正壓或負壓而不破裂、不開膠,壓力釋放后殼體無殘余變形。

        5.2.1.7 蓄電池連接條壓降:二個蓄電池之間連接條的壓降,3I10時應不超過8mV。

        5.2.1.8 防爆性能: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蓄電池外部遇明火時,不應內部爆炸。

        5.2.1.9 大電流放電:蓄電池在以30I10的電流放電1分鐘,極柱不應熔斷,其外觀不得出現異常。

        5.2.1.10  蓄電池組事故沖擊放電能力:蓄電池組按規定的事故放電電流放電1h后,疊加8I10的沖擊電流,進行10次沖擊放電。沖擊放電時間為500ms,兩次之間間隔時間為2s,

        10次沖擊放電的時間內,直流(動力)母線上的電壓不得低于直流標稱電壓的90%。

        5.2.1.11  荷電保持能力:蓄電池封置90天后,其荷電保持能力不應低于80%。

        5.2.1.12  密封反應效率:蓄電池的密封反應效率不應低于95%。

        5.2.1.13  耐過充電能力:蓄電池應具有很強的耐過充能力和過充壽命。以0.3I10電流連續充電160 h后,外觀應無明顯變形及滲液。

        5.2.1.14  封口劑性能:蓄電池在-30℃和65℃時封口劑應無裂紋及溢流。

        5.2.1.15  內阻值:制造廠提供的蓄電池內阻值應與實際測試的蓄電池內阻值一致,出廠時允許偏差范圍為±10%。

        5.2.1.16  溫度補償系數:閥控蓄電池的溫度補償系數受環境溫度影響,基準溫度為25℃時,每下降1℃,單體2V閥控蓄電池浮充電壓值應提高(3~5mV。

        5.2.1.17  補充充電:備用擱置的閥控蓄電池,每3個月應進行一次補充充電。

        5.2.1.18  蓄電池組進行核對性放電后應及時進行充電。

        5.2.1.19  制造廠家應提供的參數值范圍及特性曲線:制造廠應提供蓄電池均/浮充電電壓值及其范圍、均/浮充電電流值及其范圍、充電(恒壓)電壓值及其范圍、充電(恒流)

        電流值及其范圍、浮充電壓與溫度關系曲線、蓄電池容量與溫度關系曲線、蓄電池運行時正常的充放電周期以及蓄電池內阻參數。

        000015.2.2 直流母線

        000015.2.2.1 直流母線連續供電

        設備在正常運行時,當發生交流電源中斷或充電裝置故障的情況下,直流控制母線應連續供電,且電壓的瞬時波動不大于10%直流額定電壓。

        000015.2.2.2 直流母線電壓調整

        當配套蓄電池單體(2V)的數量大于52110V系統)或104220V系統)時,直流母線應配置調壓裝置,調壓裝置應具有手動調壓功能和自動調壓功能,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a) 在調節過程中或調壓裝置故障時,直流(控制)母線應連續供電;

        b) 硅堆調壓裝置的總的調整電壓應不小于蓄電池組均充電壓與直流額定電壓的差;

        c) 硅堆調壓裝置的每級調整電壓應不超過5%直流額定電壓;

        d) 硅堆調壓裝置以20倍額定值的負荷電流沖擊10ms,其硅堆不應出現開路或短路的現象;

        e) 硅元件的額定電流宜為全站大持續負荷電流1.21.5倍及以上,硅元件的額定反向電壓應為直流電源系統的標稱電壓2倍及以上,以保證硅元件有足夠的裕度。

        f) 降壓硅鏈外殼在額定負荷下長期連續運行極限溫升應不超過85℃。

        000015.2.3 充電裝置與高頻開關電源模塊

        000015.2.3.1 充電裝置類型和直流標稱電壓

        a) 充電裝置為高頻開關模塊型,高頻模塊個數為N+1,總模塊個數不宜少于3個,不宜多于7;

        b) 充電裝置直流輸出標稱電壓為110V220V。

        000015.2.3.2 充電電壓和電流調節范圍

        充電裝置的充電電壓和電流調節范圍應符合GB/T 19826-20055.2.1.2的規定,充電裝置恒流充電時,充電電流的調整范圍宜為(20100)%額定電流,恒壓運行時,充電電流的調整范圍宜為(0100)% 額定電流。

        000015.2.3.3 穩壓精度、穩流精度和紋波系數

        充電裝置的穩壓精度、穩流精度和紋波系數應符合GB/T 19826-20055.2.1.3的規定。

        000015.2.3.4 直流電流和直流電壓的輸出整定誤差

        充電裝置直流電流和直流電壓的輸出整定誤差應符合GB/T 19826-20055.2.1.4的規定。

        000015.2.3.5 限壓和限流性能

        充電裝置的限壓和限流性能應符合GB/T 19826-20055.2.1.5的規定。

        000015.2.3.6 效率

        充電裝置的效率應符合GB/T 19826-20055.2.1.6的規定。

        000015.2.3.7 功率因數

        充電裝置的輸入功率因數應符合GB/T 19826-20055.2.1.7的規定。

        000015.2.3.8 并機均流性能

        充電裝置的高頻開關模塊并機工作時,其均流不平衡度應符合GB/T 19826-20055.2.1.8的規定。在平均輸出(30%~100%)額定電流條件下,均流不平衡度應小于±5%。

        000015.2.3.9 保護功能

        a) 模塊應具有報警和運行指示燈,任何異常信號應上送到監控單元;

        b) 交流輸入壓時,充電裝置應具有輸入過壓關機保護功能,同時發出告警信號,輸入正常后應能自動恢復工作;

        c) 交流輸入壓時,充電裝置應具有輸入欠壓關機保護功能,同時發出告警信號,輸入正常后應能自動恢復工作;

        d) 當直流輸出過壓時,充電裝置應具有輸出過壓關機保護功能,同時發出告警信號,故障排除后應能人工恢復工作;

        e) 當直流輸出欠壓時,充電裝置應發出告警信號,但不進行關機保護,故障排除后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f) 具備限流及短路保護、模塊過熱保護及模塊故障報警功能。

        5.2.3.10 高頻開關電源模塊應具有帶電插拔更換功能,具有軟啟動功能,軟啟動時間38秒,防止開機電壓沖擊。

        5.2.3.11 充電裝置應具有恒流充電→恒壓充電→浮充電自動切換功能,具有自動/手動進行均衡充電/浮充電切換功能。

        5.2.3.12  充電裝置應具有自動恢復功能,停電時間超過10分鐘,自動實現恒流充電→恒壓充電→浮充電工作方式切換。

        000015.2.4 監控裝置要求

        監控裝置作為一體化電源設備的集中監控管理單元,同時監控站用交流電源、直流操作電源、UPS電源、INV電源和DC/DC電源等設備。它采用現場總線方式與各智能設備

        連接為一體,對下實行分散的測量控制和統一的維護管理,對上為12個通信接口或網絡與遠方監控設備連接,實現對一體化電源設備的遠程監控維護管理。

        000015.2.4.1 運行監視功能

        監控裝置應能對下列運行信息實時檢測顯示:

        a) 交流輸入參數(電壓、電流、頻率、有功、無功、電度)

        b) 蓄電池組充放電狀態(浮充、均充、放電)及充放電電流;

        c) 蓄電池組環境溫度、特征點溫度;

        d) 蓄電池組輸出電壓、電流;

        e) 單體電池端電壓;

        f) 充電裝置輸出電壓、電流;

        g) 直流控制母線電壓、電流;

        h) 直流系統對地電阻、對地電壓;

        i) UPS裝置輸出電壓、電流、頻率;

        j) INV裝置輸出電壓、電流、頻率;

        k) DC-DC裝置輸出電壓、電流;

        l) 交流電源供電狀態和控制方式;

        m) INV裝置供電方式(旁路供電、逆變供電);

        n) UPS裝置供電方式(逆變供電、旁路供電);

        o) 直流饋線斷路器位置等工作狀態。

        000015.2.4.2 報警監視功能

        監控裝置應能對5.2.11中所列的報警信息實時檢測顯示,并將報警信息發送到綜自后臺。

        000015.2.4.3 檢測精度及檢測周期

        監控裝置對模擬信號的檢測精度:在20%~100%)額定電流范圍內,電流誤差應不超過±1%;在(90%~130%)額定電壓范圍內,電壓誤差應不超過±0.5%。對狀態信號和報警信號的檢測周期不超過1s。

        000015.2.4.4 維護管理功能

        監控單元應具有下列維護管理功能:

        a) 智能電池管理:具有充電、長期運行、交流中斷的控制程序,能按預設的條件自動完成對電池的限流充電調節、均衡浮充轉換控制和溫度補償調節。

        b) 參數設置控制:監控裝置不但能對電池管理的運行方式和參數進行設定,也能對UPS、INV站用電操作的運行方式進行設定。根據設定完成對相應設備的調節、控制和運行方式變更管理,并可實現自動與手動控制選擇。

        c) 異常處理控制:根據電源設備的工作狀態和參數變化趨勢,及時準確判別異?;蚬收项愋?,并自動實施異常工況限制。

        d) 歷史記錄維護:監控裝置能將設備運行過程中一些重要的狀態和數據,根據時間條件存儲起來以方便查詢,可通過USB下載記錄數據,它包括“告警記錄”、“事件記錄”、“絕緣參數記錄”和“電池測試記錄”。

        e) 應具備自診斷功能,能夠診斷內部的電路故障和不正常的運行狀態,并以硬接點和報文形式給出報警到變電站綜合自動化系統后臺。監控單元的退出應不影響整個直流電源系統可靠運行。

        f) 應具備自恢復功能

        000015.2.4.5 四遙功能

        監控裝置應至少應有1RS485/RS2321個以太網通訊接口,可預留1個以太網通訊接口。其中RS485/RS422通訊接口具備與成套裝置中各子模塊通信功能,以太網通訊接口用于與變電站綜合自動化系統通信,通信規約宜采用IEC60870-5-103IEC61850規約,實現以下功能:

        a) 遙測:5.2.4.1中所列的模擬信息;

        b) 遙信:5.2.11中所列的報警信息;

        c) 遙控(可選):包括以下內容。

        1、 站用電供電方式控制:電源一供電、電源二供電、分列供電、備自投供電。

        2、 充電裝置工作模式控制:浮充、均充、開關機。

        3、 INV裝置供電方式控制:逆變供電、旁路供電、停止供電。

        4、 UPS裝置供電方式控制:逆變供電、旁路供電、停止供電。

        5、 DC/DC變換器控制:開關機。

        d) 遙調(可選):包括以下內容。

        1、 電池管理維護參數調節:浮充電壓、均充電壓、充電限流、均充時間。

        2、 DC/DC變換器輸出參數調節:輸出電壓、輸出限流。

        000015.2.4.6 對時功能:

            監控單元至少應滿足PPS(秒脈沖)、PPM(分脈沖)同步對時要求,宜能接受IRIG-BDC)碼來滿足對時要求,且對時誤差應不大于1ms。

        000015.2.5 絕緣監察

        5.2.5.1  在線絕緣監察要求應符合GB/T 19826-20055.2.6.1的規定,當直流電源系統的對地絕緣水平下降到低于表4的規定值時,絕緣監察裝置應能顯示和發出報警信號,有接點信號或標準通訊接口輸出,并且能夠判斷接地極性。

        表4 絕緣水平整定值

        標稱電壓(V

        220

        110

        普通絕緣監察水平(kΩ

        25

        7

        5.2.5.2  絕緣監察裝置應具備系統絕緣降低監測功能,具體如下:

            a) 絕緣監察裝置應具有監測正、負母線和支路絕緣降低功能。

            b) 絕緣監察裝置應具有監測正、負母線同時絕緣降低功能,可通過設置選擇自動或手動投入方式。投入自動方式時測量時間可整定。

        5.2.5.3  通信功能:絕緣監察裝置為獨立的智能裝置,應至少有1RS485/232通訊接口,可與直流電源系統監控單元通信。

        5.2.5.4  事件記錄功能:絕緣監察裝置接地故障和故障恢復都應有事件記錄產生,可存儲不低于100次事件記錄,時間記錄應精確到秒,事件記錄包括事件起始結束時間、接地故障和故障恢復、接地故障點位置信息。事件記錄應具有掉電保持功能。

        5.2.5.5  對時功能:絕緣監察裝置應能通過報文與監控單元進行網絡對時。

        5.2.5.6  絕緣監察裝置絕緣電阻測量精度應達到:母線測量允許偏差為絕緣報警整定值的±5%,支路為±10%。

        000015.2.6 電壓監察要求

        電壓監察要求應符合GB/T 19826-20055.2.6.2的規定。

        000015.2.7 閃光信號要求

        閃光信號要求應符合GB/T 19826-20055.2.6.3的規定。

        000015.2.8 UPS和INV電源裝置

        000015.2.8.1 直流輸入電壓

        UPS和DC-DC電源裝置直流輸入電壓的變化范圍不超過80%~130%直流標稱電壓。

        000015.2.8.2 輸出電壓整定誤差

        UPSINV電源裝置的逆變輸出電壓通過數字方式(數字鍵盤、通信接口等)進行整定時,輸出電壓的整定誤差應不超過±1%。

        000015.2.8.3 輸出電壓穩定精度

        當輸入電壓和負載電流(線性負載)在允許的變化范圍內,UPSINV電源裝置逆變輸出電壓的穩定精度應不超過±3。

        000015.2.8.4 輸出頻率穩定范圍

        當輸入電壓和負載電流(線性負載)為額定值時,斷開旁路輸入,UPSINV電源裝置逆變輸出頻率的穩定范圍應不超過50±0.5Hz。

        000015.2.8.5 輸出電壓同步誤差

        當輸入電壓和負載電流(線性負載)為額定值時,UPSINV電源裝置的逆變輸出應與旁路輸入保持電壓同步,其相位偏差應不超過。

        000015.2.8.6 輸出波形失真度

        當輸入電壓和負載電流(線性負載)在允許的變化范圍內,UPSINV電源裝置逆變輸出波形的失真度應不超過3。

        000015.2.8.7 輸出電壓動態性能

        在輸入電壓為額定值,當負載由0100%和由100%至0突變時,或UPS輸入在交流和直流之間切換時,輸出電壓瞬變范圍應不超過±10%額定值,瞬變響應回復時間應不超過40ms。

        000015.2.8.8 輸出電流峰值系數

        在輸入電壓與負載容量(非線性負載)為額定值,UPSINV電源裝置逆變輸出的電流峰值系數應不小于3:1。

        000015.2.8.9 直流反灌紋波電壓

        在負載容量(線性負載)為額定值時,UPS(直流供電)和INV電源裝置逆變輸出狀態下對直流母線反灌紋波電壓的有效值應不超過0.5%,峰峰值應不超過1%。

        000015.2.8.10 交流直流切換時間

        當輸入電壓與負載電流(線性負載)為額定值時,UPS電源裝置交流供電與直流供電之間切換時間應為0ms。

        000015.2.8.11 旁路逆變切換時間

        當輸入電壓與負載電流(線性負載)為額定值時,UPSINV電源裝置逆變供電與旁路供電之間的切換時間應不超過4ms。

        000015.2.8.12 輸出過載能力

        a) 當輸入電壓為額定值,負載電流(線性負載)為125%額定值時,UPSINV電源裝置逆變輸出可持續時間應不小于10min。

        b) 當輸入電壓為額定值,負載電流(線性負載)為150%額定值時,UPSINV電源裝置逆變輸出可持續時間應不小于10s。

        000015.2.8.13 效率

        當輸入電壓與負載電流(線性負載)為額定值時,不間斷電源裝置的整機效率應滿足下列規定:

        a) 額定輸出容量為3kVA及以下電源裝置的整機效率不小于75%(工頻機)和80%(高頻機);

        b) 額定輸出容量為3kVA以上電源裝置的整機效率不小于80%(工頻級)和85%(高頻機)。

        000015.2.8.14 功率因數

        UPS電源裝置的輸入功率因數應不小于0.9。

        000015.2.8.15 并機均流性能

        具有并機功能的UPS裝置并機工作時,在負載電流為50%~100額定值時,其均流不平衡度應不超過±5。

        000015.2.8.16 保護功能

        a) 交流輸入壓時,UPS裝置應具有自動切換為直流供電功能,同時發出告警信號,輸入正常后應能自動恢復工作;

        b) 交流輸入壓時,UPS裝置應具有自動切換為直流供電功能,同時發出告警信號,輸入正常后應能自動恢復工作;

        c) 當直流輸入過壓時,UPSINV裝置應首先發出告警信號,再高過壓后輸出應能自動切換為旁路供電,故障排除后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d) 當直流輸入欠壓時,UPSINV裝置應首先發出告警信號,再低欠壓后輸出應能自動切換為旁路供電,故障排除后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e) 當交流輸出過壓時,UPSINV裝置應具有輸出自動切換功能,同時發出告警信號,故障排除后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f) 當交流輸出欠壓時,UPSINV裝置應具有輸出自動切換功能,同時發出告警信號,故障排除后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g) 當交流輸出功率為>105%且≤125%額定值時,UPSINV裝置逆變輸出持續時間大于10min后應自動切換為旁路供電,故障排除后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h) 當交流輸出功率為>125%且≤150%額定值時,UPSINV裝置逆變輸出持續時間大于10s后應自動切換為旁路供電,故障排除后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i) 當交流輸出功率為>150%額定值時,UPSINV裝置應無延時自動切換為旁路供電,故障排除后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j) 交流輸出配電開關應與旁路開關進行選擇性配合,原則上下級過載保護配合系數2;

        k) UPS裝置應設置維護旁路回路,并具有防止誤操作的閉鎖措施。

        000015.2.9 DC-DC電源裝置    移至5.2.4前

        000015.2.9.1 DC-DC裝置類型和直流標稱電壓

        a) DC-DC裝置為高頻開關模塊型;

        b) DC-DC裝置直流輸入標稱電壓為110V220V;

        c) DC-DC裝置直流輸出標稱電壓為24V48V。

        000015.2.9.2 輸出電壓調節范圍

        DC-DC裝置的直流輸出電壓調節范圍應為±10%直流標稱電壓。

        000015.2.9.3 輸出電壓整定誤差

        DC-DC電源裝置的直流輸出電壓通過數字方式(數字鍵盤、通信接口等)進行整定時,輸出電壓的整定誤差應不超過±1%。

        000015.2.9.4 穩壓精度

        DC-DC裝置的輸出穩壓精度應不超過±1。

        000015.2.9.5 雜音電壓

        DC-DC裝置的輸出雜音電壓應滿足下列規定

        a) 電話衡重雜音電壓不大于2mV;

        b) 峰-峰值雜音電壓不大于200mV;

        c) 寬頻雜音電壓:3.4kHz150kHz范圍不大于100mV,150kHz30MHz范圍不大于30mV。

        000015.2.9.6 輸出電壓動態性能

        在輸入電壓為額定值,當負載050%-100%和100%-50%-0突變時,或者輸入電壓由額定值至規定范圍的大值和小值突變時,DC-DC電源裝置輸出電壓瞬變范圍應不超過±5%額定值,瞬變響應回復時間應不超過200us。

        000015.2.9.7 輸出過載能力

        當輸入電壓為額定值,負載電流(線性負載)為400A時,DC-DC電源裝置輸出電壓不低于90%的可持續時間應不小于1s。

        000015.2.9.8 直流反灌紋波電壓

        當負載電流(線性負載)為額定值時,DC-DC電源裝置對直流母線反灌紋波電壓的有效值應不超過0.5%,峰峰值應不超過1%。

        000015.2.9.9 效率

        DC-DC電源裝置單模塊額定功率<1500W或直流輸入標稱電壓為110V的整機效率應不小于85%,其它的整機效率應不小于90%。

        000015.2.9.10 并機均流性能

        DC-DC電源裝置的變換模塊并機工作時,在負載電流為50%~100額定值時,其均流不平衡度應不超過±5。

        000015.2.9.11 保護功能

        a) 直流輸入壓時,DC-DC裝置應具有輸入過壓關機保護功能,同時發出告警信號,輸入正常后應能自動恢復工作;

        b) 直流輸入壓時,DC-DC裝置應發出告警信號,但不進行關機保護;

        c) 當直流輸出過壓時,DC-DC裝置應具有輸出過壓關機保護功能,同時發出告警信號,故障排除后應能人工恢復工作;

        d) 當直流輸出欠壓時,DC-DC裝置應發出告警信號,但不進行關機保護,故障排除后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e) 通信電源饋線支路和通信裝置負載支路應加裝具備短路保護功能的饋線保護模塊,饋線保護模塊應符合以下要求:

        1、 饋線保護模塊應封裝到一個完整的殼體內,不得有裸露的帶電金屬部分;

        2、 饋線保護模塊應符合GB/T17626.2-2006規定嚴酷等級為三級靜電放電抗擾度、GB/T17626.4-1998規定嚴酷等級為三級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GB/T17626.5-1999規定嚴酷等級為三級浪涌(沖擊)抗擾度抗擾度、GB/T17626.8-2006規定嚴酷等級為四級工頻磁場抗擾度、GB/T 17626.12-1998規定嚴酷等級為三級振蕩波抗擾度試驗的要求,確保饋線保護模塊不拒動和誤動;

        3、 饋線保護模塊單元各部件和器件溫升應不超過55K;

        4、 通信直流電源每條饋線支路保護電器宜為兩級:通信電源屏饋線保護電器和每個通信裝置負載保護電器,通信電源屏饋線空氣開關及饋線保護模塊額定電流宜為40A32A,通訊裝置屏總開關為40A,只作為普通刀開關使用,通信屏每個通信裝置負載空氣開關及饋線保護模塊額定電流宜為16A、10A、6A及以下,從額定電流上實現級差配合;

        5、 饋線保護模塊能躲過通信負載冷啟動電流沖擊,當短路電流3IeIe是饋線保護模塊額定電流)瞬時動作,1.15Ie≥短路電流≥3Ie且母線電壓高于43V延時10ms動作,1.15Ie≥短路電流≥3Ie且母線電壓低于43V延時2ms動作。

        000015.2.10 交流電源控制

        000015.2.10.1 自動轉換開關設備

        自動轉換開關設備(ATSE)應選擇下列類型:

        a) PCATSE;

        b) CBATSE。

        000015.2.10.2 操作運行方式

        交流站用電源應具有以下三種操作運行方式:

        a) 手動操作運行方式:就地通過專用手柄或控制開關人工控制ATSE的開關狀態;

        b) 自動操作運行方式:就地通過邏輯電路或控制器自動控制ATSE的開關狀態;

        c) 遙控操作運行方式:遠方通過計算機通信控制ATSE的開關狀態,站用電操作的控制程序應包括“電源一供電”、“電源二供電”、“分列供電”和“備自投供電”等方式。

        000015.2.11 設備報警要求

        當一體化電源設備發生下列情況時,但不限于此,系統應發出就地和遠方報警信號。

        000015.2.11.1 交流電源報警信號

        a) 交流進線電源故障;

        b) 交流母線電源故障;

        c) 交流饋線開關跳閘。

        000015.2.11.2 直流操作電源報警信號

        a) 交流輸入電源異常(過壓、欠壓、缺相);

        b) 高頻整流模塊異常(輸入輸出保護告警或故障);

        c) 硅堆調壓裝置異常(保護或故障);

        d) 直流母線電壓異常(過壓、欠壓);

        e) 直流母線絕緣異常(絕緣電阻降低或接地);

        f) 蓄電池組電壓異常(充電過壓、欠壓或放電欠壓);

        g) 交流電源開關跳閘;

        h) 充電裝置輸出斷路(熔斷器熔斷或開關跳閘);

        i) 蓄電池組輸出斷路(熔斷器熔斷或開關跳閘);

        j) 直流饋線開關跳閘。

        000015.2.11.3 UPS電源報警信號

        a) UPS電源裝置異常(輸入輸出保護告警或故障);

        b) 交流饋線開關跳閘。

        000015.2.11.4 INV電源報警信號

        a) INV電源裝置異常(輸入輸出保護告警或故障);

        b) 交流饋線開關跳閘。

        000015.2.11.5 DC-DC電源報警信號

        a) DC-DC電源模塊異常(輸入輸出保護告警或故障);

        b) 直流饋線開關跳閘。

        000015.2.11.6 其它報警信號

        a) 設備通信異常(現場智能設備與集中監控裝置通信故障);

        b) 監控裝置故障。

        000015.2.12 設備配置要求

        000015.2.12.1 交流輸入電源典型配置方案

        交流輸入電源的配置方案可選擇以下類型:

        a) 一臺自動轉換開關設備,二路交流電源進線,單母線接線;

        b) 二臺自動轉換開關設備,二路交流電源進線,兩段單母線接線。

        000015.2.12.2 直流操作電源典型配置方案

        直流操作電源的配置方案可選擇以下類型:

        a) 一組蓄電池、一組充電裝置、單母線接線;

        b) 一組蓄電池、一組充電裝置、單母線分段接線;

        c) 一組蓄電池、二組充電裝置、單母線接線;

        d) 一組蓄電池、二組充電裝置、單母線分段接線;

        e) 二組蓄電池、二組充電裝置、兩段單母線接線;

        f) 二組蓄電池、三組充電裝置、兩段單母線接線。

        000015.2.12.3 UPS電源典型配置方案

        UPS電源的配置方案可選擇以下類型:

        a) 一臺UPS,自帶旁路,單母線接線;

        b) 二臺UPS,自帶旁路,一主一從串聯冗余,單母線接線;

        c) 三臺UPS,自帶旁路,二主一從串聯冗余,兩段單母線接線;

        d) 二臺UPS,自帶旁路,一用一備并列冗余,單母線接線;

        e) 二臺UPS,自帶旁路,互為備用并列冗余,兩段單母線接線;

        f) 二臺UPS,自帶旁路且有并機功能,11并聯冗余,單母線接線;

        g) N+1UPS,不帶旁路但有并機功能,N1并聯冗余,設集中旁路裝置,單母線接線。

        000015.2.12.4 INV電源典型配置方案

        INV電源采用單機配置方案。

        000015.2.12.5 DC-DC電源典型配置方案

        a) 一組DC-DC變換裝置,單母線接線;

        b) 二組DC-DC變換裝置,兩段單母線接線;

        c) 通訊機房與一體化電源屏均在主控室時,DC-DC電源模塊可與安裝一體化電源屏內,通訊機房與一體化電源屏分布在不同樓層時,DC-DC電源模塊宜單獨組屏,安裝在通信機房內。

        000015.2.12.6 設備容量、規格選擇

        設備配套的蓄電池組、充電裝置、UPS、INV、DC-DC和配電開關或熔斷器的容量規格選擇應符合DL/T 5044-2004DL/T 5155-2002的規定。

        000015.2.12.7 防雷器配置要求

        設備應按下列要求統一配置防雷器:

        a) 交流電源進線端裝設B級防雷器(Imax60kA);

        b) 充電裝置交流配電進線端裝設C級防雷器(Imax40kA);

        c) 充電裝置整流模塊進線端裝設D級防雷器(Imax20kA);

        d) UPS裝置交流進線端裝設C級防雷器(Imax40kA);

        e) UPSINV裝置交流出線端裝設C級防雷器(Imax40kA);

        f) DC-DC裝置直流輸出端裝設D級防雷器(Imax20kA)。

        000015.3 安全要求

        000015.3.1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設備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DL/T 459-20005.4的規定。

        000015.3.2 絕緣電阻

        a) 設備的各獨立電路與地(DC-DC輸出對地除外)之間,以及無電氣聯系的各電路之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0MΩ;

        b) DC-DC電源裝置輸出與地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小于2MΩ,試驗電壓為DC500V。

        000015.3.3 介質強度

        a) 設備的介質強度試驗(DC-DC輸出對地除外)應符合DL/T 459-20005.5.25.5.3的規定;

        b) DC-DC電源裝置輸出對地的試驗電壓為AC500V。

        000015.3.4 沖擊電壓

        a) 設備的沖擊電壓試驗(DC-DC輸出對地除外)應符合DL/T 459-20005.5.4的規定;

        b) DC-DC電源裝置輸出對地,不要求沖擊電壓試驗。

        000015.3.5 溫升

        設備的溫升應符合DL/T 459-20005.3.5的規定。

        000015.3.6 耐濕熱性能

        設備的耐濕熱性能符合DL/T 459-20005.3.6的規定。

        000015.3.7 防護等級

        設備的防護等級符合DL/T 459-20005.3.7的規定。

        000015.3.8 防觸電措施

        設備的防觸電措施符合DL/T 459-20005.3.8的規定。

        000015.4 電磁兼容要求

        000015.4.1 抗擾度要求

        000015.4.1.1 振蕩波抗擾度

        設備應能承受GB/T 19826-20055.4.1.1規定的振蕩波抗擾度試驗。

        000015.4.1.2 靜電放電抗擾度

        設備應能承受GB/T 19826-20055.4.1.2規定的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000015.4.1.3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

        設備應能承受GB/T 19826-20055.4.1.3規定的射頻電磁場抗擾度試驗。

        000015.4.1.4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

        設備應能承受GB/T 19826-20055.4.1.4規定的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

        000015.4.1.5 浪涌(沖擊)抗擾度

        設備應能承受GB/T 19826-20055.4.1.5規定的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

        000015.4.1.6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設備應能承受GB/T 19826-20055.4.1.6規定的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試驗。

        000015.4.1.7 工頻磁場抗擾度

        設備應能承受GB/T 19826-20055.4.1.7規定的工頻磁場抗擾度試驗。

        000015.4.1.8 阻尼震蕩磁場抗擾度

        設備應能承受GB/T 19826-20055.4.1.8規定的阻尼震蕩磁場抗擾度試驗。

        000015.4.2 電磁發射限制要求

        000015.4.2.1 傳導發射限值和輻射發射限值

        設備的傳導發射限值和輻射發射限值應符合GB/T 19826-20055.4.2.1規定。

        000015.4.2.2 諧波電流限值

        設備的諧波電流限值應符合GB/T 19826-20055.4.2.2規定。

        000015.5 結構及工藝要求

        設備的結構及工藝應符合GB/T 19826-20055.5的各項規定。

        000016 檢驗規則和試驗方法

        設備的檢驗分出廠試驗和型式試驗。

        000016.1 出廠試驗

        每臺設備均應進行出廠試驗,經質檢部門確認后合格后方能給予出廠試驗合格證。

        000016.2 型式試驗

        下列情況下,設備必需進行型式試驗

        a) 新設計投產的設備(包括轉廠生產);

        b) 當設計、工藝、材料、主要元器件改變而影響到設備的性能時;

        c) 停產2年以上再次生產時;

        d) 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每3年進行一次型式試驗。

        000016.3 檢驗項目

        型式試驗和出廠試驗項目見表5

        5 試驗項目

        序號

        驗項目

        直流

        操作電源

        UPS電源

        INV

        電源

        DC/DC

        電源

        交流

        站用電源

        型式

        試驗

        出廠試驗

        型式

        試驗

        出廠試驗

        型式

        試驗

        出廠試驗

        型式

        試驗

        出廠試驗

        型式

        試驗

        出廠試驗

        1

        結構及工藝檢查

        2

        蓄電池容量試驗

        沖擊放電能力試驗

        3

        直流母線電壓試驗

        直流母線連續供電試驗

        直流母線電壓調整試驗

        4

        精度試驗

        5

        精度試驗

        6

        紋波系數(雜音電壓)試驗

        7

        輸出整定誤差試驗

        8

        限壓及限流特性試驗

        9

        效率

        10

        功率因數

        11

        并機均流性能試驗

        12

        輸出頻率穩定范圍試驗

        13

        輸出電壓同步誤差試驗

        14

        輸出波形失真度試驗

        15

        輸出電壓瞬變范圍試驗

        16

        瞬變相應恢復時間試驗

        17

        輸出電流峰值系數試驗

        18

        直流反灌紋波電壓試驗

        19

        交流直流切換時間試驗

        20

        旁路逆變切換時間試驗

        21

        輸出過載能力試驗

        22

        保護功能試驗

        23

        絕緣監察試驗

        24

        電壓監察試驗

        25

        閃光信號試驗

        26

        設備報警試驗

        27

        站用電操作運行方式試驗

        28

        監控裝置運行監視功能試驗

        報警監視功能試驗

        檢測精度試驗

        檢測周期試驗

        維護管理功能試驗

        四遙功能試驗

        29

        設備配置要求

        30

        噪聲試驗

        31

        電氣間隙及爬電距離

        32

        絕緣電阻試驗

        介質強度試驗

        沖擊電壓試驗

        溫升試驗

        耐濕熱性能試驗

        設備防護等級

        防觸電措施

        33

        振蕩波抗擾度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

        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試驗

        工頻磁場抗擾度試驗

        阻尼震蕩磁場抗擾度試驗

        34

        傳導發射限值試驗

        輻射發射限值試驗

        諧波電流限值試驗

        a) ”表示檢驗項目。

        b) 由于一體化電源設備可以是直流電源與表中的任何一種或多種其它電源所構成的組合體,所以一體化電源設備的試驗項目需根據實際構成和表中的要求來確定。

        c) UPS無并機功能,則不需要做并機均流試驗。




















































































        000016.4 試驗方法

        000016.4.1 結構及工藝檢查

        結構及工藝檢查按GB/T 19826-20056.2規定的方法。

        000016.4.2 蓄電池容量試驗

        蓄電池容量試驗按GB/T 19826-20056.8.1.16.8.1.5規定的方法。

        000016.4.3 沖擊放電能力試驗

        蓄電池沖擊放電能力試驗按GB/T 19826-20056.9規定的方法。

        000016.4.4 直流母線連續供電試驗

        直流母線連續供電試驗按GB/T 19826-20056.10規定的方法。

        000016.4.5 直流母線電壓調整試驗

        直流母線電壓調整試驗按GB/T 19826-20056.11規定的方法。

        000016.4.6 穩流精度試驗

        穩流精度試驗按GB/T 19826-20056.3.2.16.3.2.2規定的方法。

        000016.4.7 穩壓精度試驗

        000016.4.7.1 充電裝置

        穩壓精度試驗按GB/T 19826-20056.3.3.16.3.3.2規定的方法。

        000016.4.7.2 UPSINV裝置

        斷開交流輸入,直流輸入電壓在5.1規定的大值及小值范圍內變化,在空載和滿載(線性負載)并且輸出電壓波形失真度滿足要求的條件下測試,按式(1)計算的穩壓精度應滿足5.2.8.2的規定。

        穩壓精度計算公式

         ……………… (1)

        式中δU — 穩壓精度;

        UM — 輸出基波電壓波動極限值;

        UZ — 輸出電壓整定值。

        000016.4.7.3  DC-DC裝置

        DC-DC變換器直流輸入電壓在5.1規定的大值及小值范圍內變化,輸出電流(線性負載)在額定值的0~100%范圍內變化,輸出電壓在5.2.9.2規定范圍內任一數值上保持穩定,其穩壓精度應滿足5.2.9.4的規定。穩壓精度計算公式與充電裝置計算公式相同。

        000016.4.8 紋波電壓試驗

        000016.4.8.1 充電裝置

        充電裝置的紋波電壓試驗按GB/T 19826-20056.3.4.16.3.4.3規定的方法。

        000016.4.8.2 DC-DC裝置

        DC-DC電源裝置的輸入輸出電壓和輸出電流為額定值時,在其電阻性負載上測試雜音電壓,應滿足5.2.9.5的規定。其中電話衡重雜音電壓、寬頻雜音電壓用QZY11高頻雜音測試儀測量,峰-峰值雜音電壓用020MHz示波器測量。

        000016.4.9 輸出整定誤差試驗

        000016.4.9.1 充電裝置

        充電電流整定誤差試驗按GB/T 19826-20056.4.1.16.4.1.2規定的方法;充電電壓整定誤差試驗按GB/T 19826-20056.4.2.16.4.2.2規定的方法。

        000016.4.9.2 UPSINV裝置

        斷開交流輸入,直流輸入電壓和交流輸出電壓為額定值,在載(線性負載)并且輸出電壓波形失真度滿足要求的條件下測試,按式(2)計算的整定誤差應滿足5.2.8.2的規定。

         ……………… (2)

        式中δU — 電壓整定誤差;

        UC — 輸出電壓測量值;

        UZ — 輸出電壓整定值。

        000016.4.9.3 DC-DC裝置

        直流輸入和輸出電壓為額定值,負載電流為50%額定值(阻性負載)條件下測試,按式(2)計算的整定誤差應滿足5.2.9.3的規定。

        000016.4.10 限壓特性及限流特性試驗

        限壓特性及限流特性試驗按GB/T 19826-20056.5.16.5.2規定的方法。

        000016.4.11 效率試驗

        000016.4.11.1 充電裝置

        充電裝置的效率試驗按GB/T 19826-20056.6.1規定的方法。

        000016.4.11.2 UPSINV裝置

        分別在額定交流輸入和額定直流輸入條件下,測量UPS和INV滿載(阻性負載)時的變換效率,應滿足5.2.8.13的規定。

        000016.4.11.3 DC-DC裝置

        在輸入和輸出電壓為額定,負載電流為額定值(阻性負載)條件下測試整機效率,應滿足5.2.9.9的規定。

        000016.4.12 功率因數試驗

        6.4.11.1和6.4.11.2試驗時,分別讀取充電裝置和UPS裝置的交流輸入功率因數值,分別滿足5.2.3.75.2.8.14的規定。

        000016.4.13 并機均流性能試驗

        000016.4.13.1 充電裝置和DC-DC裝置

        充電裝置和DC-DC裝置的均流性能試驗按GB/T 19826-20056.7.16.7.4規定的方法。

        000016.4.13.2 具有并機功能的UPS裝置

        輸入電壓為額定值,輸出電流分別為額定值的50%和100%(線性負載),測量各UPS模塊的交流輸出電流,按式(3)計算的負載電流不均衡度應滿足5.2.8.15的規定。

        UPS并機負載電流不均衡度計算公式

        ………………(3)

        式中:δ并機負載電流不均衡度;

        I——UPS單元輸出電流波動大值;

        I——UPS單元輸出電流平均值;

        I——UPS單元的額定輸出電流值。

        000016.4.14 輸出頻率穩定范圍試驗

        斷開UPS和INV裝置的旁路輸入,在額定輸入電壓和輸出電流(線性負載)條件下,其輸出頻率的穩定范圍應滿足5.2.8.4的規定。

        000016.4.15 輸出電壓同步誤差試驗

        UPS和INV裝置旁路輸入電壓為標準正弦波,在額定輸入電壓和輸出電流(線性負載)條件,用存儲示波器測量旁路輸入波形和逆變輸出波形的相位差應滿足5.2.8.5的規定。

        000016.4.16 輸出波形失真度試驗

        交流輸入電壓和直流輸入電壓在5.1規定的大值和小值范圍內變化,分別測量空載和額定負載(線性的輸出電壓波形失真度應滿足5.2.8.6的規定。

        000016.4.17 動態電壓瞬變范圍試驗

        000016.4.17.1 UPSINV裝置

        a) 在額定輸入輸出電壓條件下,阻性負載在0100%100%0突變時,用存儲示波器記錄輸出電壓波形,用基于半波的電壓時間積分法計算瞬變值應滿足5.2.8.7的規定;

        b) 對于UPS裝置,在額定阻性負載電壓條件下,輸入電源在交流和直流之間相互切換時,輸出電壓瞬變值應滿足5.2.8.7的規定。

        000016.4.17.2 DC-DC裝置

        a) 在額定輸入輸出電壓條件下,負載電流從額定值的050100%和100-500階躍式變化,用存儲示波器測量直流輸出電壓的時間變化波形,其超調量應滿足5.2.9.6的規定;

        b) 輸入電壓額定值到大值和到小值突變時,用存儲示波器測量直流輸出電壓的時間變化波形,其超調量應滿足5.2.9.6的規定。

        000016.4.18 瞬變響應恢復時間試驗

        6.4.17的試驗中,UPSINV裝置的瞬變響應恢復時間應滿足5.2.8.7的規定,DC/DC裝置應滿足5.2.9.6 的規定。

        000016.4.19 輸出電流峰值系數試驗

        輸入電壓為額定值,保持輸出額定容量不變,調整非線性負載峰值電流,分別用示波器和電力多功能分析儀測量輸出峰值電流(用電阻分流器采樣)及輸出電壓和有功功率,計算輸出電流峰值系數應滿足5.2.8.8的規定。

        000016.4.20 直流反灌紋波電壓試驗

        蓄電池組處于浮充電狀態,UPS、INVDC-DC裝置輸出額定電壓和電流(線性負載),直流輸入接在一體化電源設備中蓄電池組的進線處,測量一體化電源設備蓄電池進線處紋波電壓,應分別滿足5.2.8.95.2.9.8的規定。

        000016.4.21 交流直流切換時間試驗

        在額定輸入和額定負載(阻性)時,人為模擬UPS交流供電和直流供電切換條件,用存儲示波器記錄輸出電壓波形,其切換時間應滿足5.2.4.9的規定。

        000016.4.22 旁路逆變切換時間試驗

        在額定輸入和額定負載(阻性)時,人為模擬UPSINV旁路輸出和逆變輸出切換條件,用存儲示波器記錄輸出電壓波形,其切換時間應滿足5.2.8.10的規定。

        000016.4.23 輸出過載能力試驗

        000016.4.23.1 UPSINV裝置

        按5.2.8.12規定的條件試驗應滿足要求。

        000016.4.23.2 DC-DC裝置

        按5.2.9.7規定的條件試驗應滿足要求。

        000016.4.24 保護功能試驗

        DL/T 459-20006.4.17規定的方法。

        000016.4.25 絕緣監察試驗

        DL/T 459-20006.4.17規定的方法。

        000016.4.26 閃光信號試驗

        DL/T 459-20006.4.17規定的方法。

        000016.4.27 設備報警試驗

        DL/T 459-20006.4.17規定的方法。

        000016.4.28 監控裝置試驗

        DL/T 459-20006.4.18、6.4.19、6.4.20規定的方法。

        000016.4.29 噪聲試驗

        DL/T 459-20006.4.4規定的方法。

        000016.4.30 設備配置檢查

        按5.2.12規定的條件檢查應滿足要求。

        000016.4.31 安全要求試驗

        000016.4.31.1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檢驗

        按GB/T 19826-20056.18.1規定的方法。

        000016.4.31.2 絕緣電阻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8.2規定的方法。

        000016.4.31.3 介質強度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8.3規定的方法。

        000016.4.31.4 沖擊電壓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8.4規定的方法。

        000016.4.31.5 溫升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8.5規定的方法。

        000016.4.31.6 耐濕熱性能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8.6規定的方法。

        000016.4.31.7 設備防護等級檢驗

        按GB/T 19826-20056.18.7規定的方法。

        000016.4.31.8 防觸電措施檢驗

        按GB/T 19826-20056.18.8規定的方法。

        000016.4.32  電磁兼容性(抗擾度)試驗

        檢驗結果及合格判定的方法按GB/T 19826-20056.19.1規定。

        000016.4.32.1 振蕩波抗擾度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9.2規定的方法。

        000016.4.32.2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9.3規定的方法。

        000016.4.32.3 射頻電磁場抗擾度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9.4規定的方法。

        000016.4.32.4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9.5規定的方法。

        000016.4.32.5 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9.6規定的方法。

        000016.4.32.6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9.7規定的方法。

        000016.4.32.7 工頻磁場抗擾度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9.8規定的方法。

        000016.4.32.8 阻尼振蕩磁場抗擾度試驗

        按GB/T 19826-20056.19.9規定的方法。

        000016.4.33 電磁發射試驗

        000016.4.33.1 工作條件

        工作條件按GB/T 19826-20056.20.1規定。

        000016.4.33.2 合格條件

        合格判定的方法按GB/T 19826-20056.20.2規定

        000016.4.33.3 傳導發射限值試驗

        按GB/T 19826-20056.20.3規定的方法。

        000016.4.33.4 輻射發射限值試驗

        按GB/T 19826-20056.20.4規定的方法。

        000016.4.33.5 諧波電流限值試驗

        a) 充電裝置按GB/T 19826-20056.20.5規定的方法;

        b) UPS裝置GB/T 19826-20056.20.5規定的方法適用,但應斷開直流輸入,額定阻性負載輸出。

        000017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000017.1 標志

        DL/T 459-20007.1適用,并做如下補充

        技術參數中應包含

        a) 交流額定輸出電壓V;

        b) 交流額定輸出容量kVA;

        c) DC/DC額定輸出電壓V;

        d) DC/DC額定輸出電流A。

        000017.2 包裝

        DL/T 459-20007.2適用。

        000017.3 運輸

        DL/T 459-20007.3適用。

        000017.4 貯存

        DL/T 459-20007.4適用。

        000018 其它

        000018.1 隨同設備供應的文件

        設備出廠時配套供應的文件應符合GB/T 19826-20059.1規定。

        000018.2 質量保證期限

        設備的質量保證期限應符合GB/T 19826-20059.2規定。

          A

        (資料性附錄)交流不間斷電源(UPS)配置方案

        A.1  概述

        計算機監控、自動化裝置等設備宜選用雙變換式UPS,根據設備的重要程度可選用不同的配置方案。UPS的直流輸入應接在蓄電池組的輸出端或動力母線上。

        A.2 單機UPS

        單機UPS是簡單的也是常用的配置方案。

        A.3 一主一從串聯冗余UPS

        這種配置方案采用兩臺相同容量的UPS,其中一臺作為主機,另一臺作為從機。主機的旁路輸入接在從機的輸出上,主機故障自動轉旁路后便由從機向負載供電,適用于單AC母線接線。

        A.4 二主一從串聯冗余UPS

        這種配置方案采用三臺相同容量的UPS,其中兩臺作為主機,另一臺作為從機。主機的旁路輸入接在從機的輸出上,主機故障自動轉旁路后便由從機向負載供電,適用于雙AC母線接線。

        A.5 一用一備并列冗余UPS

        這種配置方案采用兩臺相同容量的UPS,輸出經靜態開關切換裝置向負載供電,適用于單AC母線接線。由于兩臺UPS是經同一個切換開關輸出,為保證切換時間滿足要求,兩UPS的旁路輸入必須是同一個交流電源。

        A.6 互為備用并列冗余UPS

        這種配置方案采用兩臺相同容量的UPS,輸出經靜態開關切換裝置分別向負載供電,適用于AC母線接線。

        A.7 1+1并聯冗余UPS

        這種配置方案采用兩臺相同容量具有并機功能UPS,輸出直接并接實現均分負載。一臺故障時退出,另一臺繼續供電。

        A.8 N+1并聯冗余UPS

        這種配置方案采用N+1具有并機功能UPS模塊并聯,通過集中旁路切換裝置向負載供電。并聯UPS模塊輸出實現均分負載,其中一臺故障時,其余模塊繼續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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